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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澄清】新光區段徵收配餘地非市有土地 中市府合理處分充實市政建設

對於外界謠傳日前台中市政府大量變賣市有土地,地政局長吳存金澄清,市府5月底所標售新光區段徵收配餘地,屬於自償性基金財產,既不是市有土地,也非太平產業園區用地;市府依法辦理標售,盈餘全部撥入平均地權基金,用於充實市政建設、弱勢族群補貼或其他社會福利,盼外界勿被不實資訊所誤導。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市府5月底依法標售新光區段徵收配餘地,屬於自償性基金財產,並非市有土地,依法可辦理標售,盈餘均撥入平均地權基金,用於充實市政建設、弱勢族群補貼或其他社會福利,而這些土地也不是太平產業園區的土地。

地政局吳局長進一步說明,太平新光地區區段徵收配餘地8.6公頃,前市府規劃變更為創新產業專用區,目前仍於都市計畫草案研擬階段,未來將改朝低碳創業生活區方向規劃,此與市府現正執行中的太平產業園區為不同計畫,兩者不應混淆,經發局也已盤點中市產業用地需求,並積極推動相關產業園區開發計畫。

(6/21*12)*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9-06-21
  • 點閱次數: 2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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