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二、公告地點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南區區公所(前述計畫書、圖置本市南區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閱覽)。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109年9月3日起30天。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訂於1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臺中市南區大慶活動中心1樓活動大廳(臺中市南區德富路100號)召開。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南區區公所(前述計畫書、圖置本市南區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閱覽)。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109年9月3日起30天。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訂於1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臺中市南區大慶活動中心1樓活動大廳(臺中市南區德富路100號)召開。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