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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不可回填或放置工程廢棄物等

農地不可回填或放置工程廢棄物等
農地不可回填或放置工程廢棄物等

農業用地填土之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質等。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27
  • 發布日期: 2023-10-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編定科
  • 點閱次數: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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