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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計有11種使用分區、19種用地

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計有11種使用分區、19種用地
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計有11種使用分區、19種用地

土地使用分區:1.特定農業區 2.一般農業區 3.工業區 4.鄉村區 5.森林區 6.山坡地保育區 7.風景區 8.國家公園區 9.河川區 10.海域區 11.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

土地使用類別: 1.甲種建築用地 2.乙種建築用地 3.丙種建築用地 4.丁種建築用地 5.農牧用地 6.林業用地 7.養殖用地 8.鹽業用地 9.礦業用地 10.窯業用地 11.交通用地12.水利用地 13.遊憩用地 14.古蹟保存用地 15.生態保護用地 16.國土保安用地 17.殯葬用地 18.海域用地 19.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25
  • 發布日期: 2024-04-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編定科
  • 點閱次數: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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