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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大坑風景特定區通盤檢討適度放寬開發限制 兼顧環保與發展需求

有議員反映當初前市府讓大坑風景特定區計畫匆促上路,許多地方被劃為農業區,還設下許多不合理的都市計畫規定,導致大坑地區發展受阻。對此,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表示,市府現正積極辦理大坑風景特定區通盤檢討,將在保育、生態、減災的指導原則下,釐清可開發及不可開發區域,同時酌予放寬農業區、風景區開發限制、檢討車籠埔斷層帶兩側土地使用分區,並讓景觀審議機制與建築管制規定更彈性化,以兼顧大坑環境保護與地方發展的需求。

市議員曾朝榮今(8)日在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時表示,大坑風景特定區除規範不能蓋農舍,還有1公頃以上土地才能開發、建築高度限制14.4公尺等重重法令限制,使得原本國際級飯店也想來大坑設點因而裹足不前,加上很多車籠埔斷層帶沿線的土地當時都沒有參加以地易地,導致現在無法使用,擔心會變成地方的髒亂點。

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大坑風景特定區計畫自103年公布至今,地方就有230多件陳情案件,市府也召開6次小組會議聽取意見與溝通,目前正積極辦理大坑風景特定區通盤檢討作業,在保育、生態、減災的指導原則下,釐清可開發及不可開發區域,對於現有農業區土地適宜開放地區會適度放寬與討論,以兼顧大坑環境保護與發展的需求。

當初針對大坑建築物設下高度管制,主要是當地為山坡地,同時避免景觀破壞,依規定如果有實際需要的話,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放寬,這部分可透過景觀審議來突破放寬;至於道路退縮的要求,則是當年都市計畫沒有考量大坑是山坡地,以一般都市的退縮觀念來要求,會從坡地和地籍整體來考量,未來市府也會提案檢討。

此外,車籠埔斷層當時地震震度大於7,依照技術規劃有200公尺禁限建範圍,造成大範圍的大坑斷層帶範圍,會請同研議針對帶狀空間做適當的土地編定,避免成為地方的髒亂點,同時可研議對相關地主做適當的補償措施。

都發局指出,未來大坑風景特定區將研議開發許可機制轉換與簡化變更原則、
酌予放寬農業區、風景區開發限制、檢討車籠埔斷層帶兩側土地、斷層帶沿線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同時也將讓景觀審議機制與建築管制規定更彈性化。藉由彈性化、在地化機制進行都市計畫調整,解決早期都市計畫匆促上路所衍生的問題,以活化大坑地區發展,帶動地區發展活力。

市議員陳淑華指出,前任市府時劃定中科特定區都市計畫,原規劃有產業專區、物流專區等等,但又因故維持農業區,卻受到特定區都市計劃的限制,明顯不合理應該放寬,要求市府儘快進行通盤檢討,以因應時代的變遷,讓中科真正成為台中的發展引擎。

市議員邱素貞也表示,中科特定區有部分違章工廠,而違章工廠辦理臨時廠登109年已將屆,市府也應儘快妥善處理。

王局長表示,當年中科成立時有委託進行中科特定區的研究計畫,一方面補足中科產業用地的不足,同時帶來相關支援性設施,後來因為地方有不同意見而延宕,導致現在仍以當初編定的農業區為主。

其實,市府對中科及週邊地帶有整體的規劃想法,希望都市計畫中週邊產業園區與中科有相連性,中科路沿線應如何適切處理,以及物流產業等支援性產生是否可能產生等,目前受限於對都市計畫在農業區擴張變更事宜,中央希望等全國國土計畫有成果後再去處理,所以中央對都市計畫的農業區變更案,基本上採取限制的做法,不過,市府一定會先把規劃案做好。

另外,在違章工廠輔導上,市府也會配合中央相關輔導措施,讓產業根留台中,後續相關開發方式會與地方充分溝通來進行規劃,謀求台中產業的永續成長。

市議員尤碧玲、何敏誠表示,受到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限制,台中港發展延宕了發展40多年,詢問目前公共設施用地還地於民的進度情形。

王局長表示,台中港特定區通盤檢討已於去年完成,當時本來一併處理公設保留地的問題,後來營建署政策上要求做全國性的通盤檢討,因此後來就保留沒處理,目前公設保留地通盤檢討市府正積極進行,台中港特定區範圍的公設地已經有做了幾案,完成地方說明會和公展,正在小組開會處理。

台中市公設用地通盤檢討是全國跑最快,台中港特定區部分如果沒爭議的話,今年可送台中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接下來會再送內政部都委會,而市府於說明會時都有通知到地主,大部分應該都了解目前處理的進度。

市議員蕭隆澤則認為,台中現有12個特定區計畫,市府應儘快進行整併。

對此,王局長指出,以豐原交流道特定區來說,就包含了豐原、潭子、大雅及神岡.4個行政區,市府已著手進行整併,王田特定區也會與烏日特定區一起整併。

(6/8*12)*都市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5201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8-06-08
  • 點閱次數: 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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