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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新制身障證明主動換證 換證率達9成六都之冠

併同_(7)
併同_(7)

因應中央新制身心障礙鑑定(ICF)上路,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自1047月開始辦理換發新制證明,由於領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高達66094人,最晚必須於108710日完成換發,為加快換證速度,市府社會局主動換證,採以證換證方式主動通知民眾至公所辦理,至1076月完成換發63227人,換證率高達95.66%,為六都之冠,更與台中7家醫院合作辦理需求評估,簡便身障鑑定及需求評估流程。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換發新制證明過程嚴謹,需要針對不同障礙狀況進行需求評估,民眾主動換證意願不高,但若超過時效將逕行註銷,為保障民眾權益,市府依據年齡主動通知民眾至區公所辦理換證,直接換發5年效期身心障礙證明,若民眾有困難,社工員及各個服務方案承辦人則主動進入機構或親至身障者家中完成換證服務。 

社會局指出,為方便民眾就近辦理,目前各區公所都可以申辦身心障礙證明,市府更針對不便親自領表的民眾提供郵寄服務,讓居住外地、行動不便、家屬忙碌無法前往公所辦理者,提供更便捷多元的辦理管道,民眾可上網下載申請表(https://ppt.cc/f6nnwx ),公所完成程序後將申請表及鑑定表以雙掛號郵寄回復,以便進行下一階段鑑定程序。

 

另外,衛生局也針對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者,提供居家鑑定服務,盡量簡化程序。

社會局指出,目前市府運用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經費委託民間團體到七家醫院辦理「併同辦理需求評估」業務,包括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豐原醫院、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及大里仁愛醫院等。 

民眾在這7家醫院進行鑑定時,可配合併同科別及駐點時段,在醫院接受醫師與鑑定人員進行鑑定,接續進行社會局需求評估,歡迎多加運用。相關資訊請洽身心障礙需求評估中心,電話:04-24752616247544342475169504-222891113870238712(6/19*8)*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徐小姐

聯絡電話:04-24752616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8-06-19
  • 點閱次數: 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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