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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農民收益 農業局第一次公告收購500噸荔枝

荔枝今年因氣候因素,導致荔枝小果數量增加,為穩定荔枝產銷,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日前第一次公告收購500噸,補助部分為每公斤9元、廠商負擔9元,及補助行政費用2元,合計20元。收購加工自107年6月9日開始辦理,收購至107年7月15日止。

台中市議會今(20)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張滄沂議員關心荔枝收購加工情形。農業局指出,目前收購農會包括太平、大里、霧峰、神岡等,截至6月19日止收購數量合計約259公噸,未來將視荔枝產量、實際供貨及預算經費支用情形調整,確保農民收益。

另外,今年也將創新推出外銷荔枝獎勵方案,凡協助台中荔枝外銷的廠商、農民團體,市府將補助分級包裝處理費每公斤10元,以利農民將荔枝行銷國際。

另外,張議員提到,今年一期稻作因天氣炎熱而稻米成熟時間集中,加上農民擔心豪雨搶收,農委會與各地農會達共識,繳交公糧後的剩餘糧,只要濕度在30%以下,都可以每百台斤930元價格由各地農會收購,但是有民眾向他反應,結果實際收購價為每百台斤880元,價差50元。

農業局指出,農委會因應1期稻作豐產,為穩定穀價,鼓勵公糧業者以930元收購公糧餘量稻穀,共同照顧農民收益,凡配合以1台斤930元收購公糧餘量稻穀公糧業者,可選擇按調運量補貼每百台斤濕穀20元,或按總收購餘量補貼每百台斤10元之調運及作業費。

農業局表示,此次調運及作業費補助標準適用所有配合公糧業者,並無地域之分,農委會將於近日函文公糧業者即日起配合辦理,農業局也會配合邀請公糧業者辦理說明會,鼓勵台中市公糧業者全力配合辦理。(6/20*8)*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林科長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6101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發布日期: 2018-06-20
  • 點閱次數: 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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