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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修法通過 中市府爭取大里溪試辦

水利法增訂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之緣由
水利法增訂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之緣由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加「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打破傳統築堤防洪治水策略思維,讓流域內土地分擔蓄保水責任。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對此將全力配合中央修法精神,爭取755萬元經費推動「大里溪流域周遭地區之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試辦操作計畫」,各類排水超過出流管制量者即應分擔於流域內,提升該地區「防洪保護基準」,避免下游溢淹危害。

水利局長周廷彰指出,本次中央修法因應都市發展,要求流域內土地分擔蓄洪責任,減少淹水威脅,且以公有土地優先實施,可創造洪水防護與土地價值雙贏局面。

對此,市府水利局計畫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755萬元經費,推動「大里溪流域周遭地區之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試辦操作計畫」,推估各類排水超過出流管制量者,即應分擔於流域內,讓流域內土地分擔蓄保水責任,增加入滲、減少逕流,提升該地區的「防洪保護基準」,避免加劇下游溢淹危害。

周局長表示,市府後續將與各單位協商,結合水利及土地部門進行「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作業,讓水道與土地共同肩負洪水防護的責任,盼結合環境規劃設計,建立都市的水綠網絡,提升都市對洪水的適應力與防洪韌性,打造不怕水淹的韌性城市。

另外,在出流管制部份,市府已依據經濟部「排水管理辦法」訂定「台中市排水規劃排水計畫審查作業辦法」,規定2公頃以上的土地開發利用或變更使用計畫,致增加排水逕流量者,即應提送排水規劃書或排水計畫書進行審查,以符合出流管制精神。

(6/21*16)*水利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水利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53402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
  • 發布日期: 2018-06-21
  • 點閱次數: 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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