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府設紅外線設施偵測來車 即時警示提醒減速

中市交通局維護路口安全 裝設紅外線警示設施
中市交通局維護路口安全 裝設紅外線警示設施

台中市大安區南北八路與東西三路口,因車流量較低,未達設置紅綠燈標準,雖設有閃黃、閃紅燈提醒減速慢行,但因民宅遮擋行車視線,偶有事故發生。為此,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在東西三路上架設紅外線感測器,路口有來車時隨即在南北八路發出警示,提醒減速以降低事故發生率。交通局也將持續追蹤改善成效,確保安全成效。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大安區南北八路與東西三路為正交十字路口,已有閃黃閃紅號誌燈,提醒減速慢行並注意左右來車,但仍偶有交通事故發生。經交通局實地勘查,發現路口西南角落有一處民宅遮擋行車視線有發生角撞事故的風險,因此在東西三路上設置紅外線感測器,當偵測到車輛往路口行駛時,南北八路將啟動警示燈及發光警示標誌,提醒南北八路上的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交通局後續將比對系統建置前後路口事故件數,分析改善成效。

葉局長表示,路口需達一定的交通流量,設置交通號誌才能發揮維持安全順暢的功能,車流量過低的地點若設置號誌,民眾常因無車卻須停等而違規穿越,不但喪失號誌功能,若發生事故,往往比未設號誌更加嚴重。

設置閃光號誌雖已能區分幹支道,但民眾習慣後常未依交通規則及號誌指示停讓或減速,在未達設置紅綠燈且閃光號誌也不能發揮功能的情況下,交通局評估後利用簡易科技設施偵測來車啟動警示,接近路口時即獲知橫向是否有來車,以採取適當駕駛行為,有助提升路口交通安全。

交通局提醒,行經交岔路口時,不論是否有號誌均應減速慢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駛,交通局也將持續針對台中轄內肇事路口車流狀況,分析不同交通特性及肇事型態,因地制宜選擇適當的交管措施改善交通安全。(6/17*14)*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0425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9-06-17
  • 點閱次數: 5011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