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連鎖健身房違規營業 中市府重罰並限期改善

運動局張貼不合格場所標章提醒民眾注意
運動局張貼不合格場所標章提醒民眾注意

某知名連鎖健身俱樂部大甲分店遭民眾投訴違規營業,台中市政府運動局日前會同相關局處前往稽查,發現該業者經營健身中心與原商場用途不符、防火管理不完善等違規事項,除將重罰6至30萬元,也督促業者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強制斷水斷電,保障消費者權益。

市府表示,該知名連鎖健身俱樂部大甲分店今年5月起陸續在網路刊登廣告,並對外招募會員,7月18日試營運,7月25日開放會員進場運動,市府於今年7月4日曾派員稽核,發現該場地當時仍施工中,為求慎重,運動局另於9月5日再次會同都發局、消防局、衛生局及經發局聯合稽核,重點包括「健身房設備安全管理及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場地及衛生管理」、「公司登記」、「建築物安全」及「消防安全」等5大項目。

稽查結果發現該場地雖已取得商業登記,但仍有部分違規事項,包括健身中心與原商場用途不符、防火管理未盡完善等缺失,市府除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同時也在改善期間張貼「不合格場所」標章,提醒民眾注意活動環境安全性。

其中,針對業者未取得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前就對外營業,已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市府將依規裁罰6至30萬元,並限期改善,屆期業者若未完成改善,並通過複查,市府除繼續開罰外,更將勒令停業,甚至強制斷水斷電。

另外,由於一般健身中心的契約多採預先收款的預付型交易,依規應有履約保證記載。為維護民眾權益,運動局已依據「健身房設備安全管理及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規定,請業者於9月27日前補件說明,市府並同時主動向陽信銀行索取履約保證範圍等相關文件,釐清該健身中心消費模式是否合乎規定。

運動局提醒,健身中心相關申訴案件多屬會員收費及解約退費等爭議,提醒消費者簽約前,先就業者所提供的契約詳細審閱,並檢視場館環境,經瞭解相關權利義務與衡量自身需求後,再與業者簽約。此外,為確保業者契約依規登載履約保證,運動局除事先加強宣導業者依規辦理外,也將每周加強派員查核,維護消費者權益。

(9/21*16)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運動局 張股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51315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9-09-21
  • 點閱次數: 5272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