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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幼兒園護理師負擔 中市教育局重新檢視人員配置

依法令規定,每所市立幼兒園配置1名護理人員,但因幼兒園專任職員常有不足情況,護理人員常需兼職其他工作。對此,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市府曾向教育部反映幼兒園專任職員不足問題,中央今年5月也修法,招收人數超過逾360人者,得再增置專任職員2人,教育局正重新檢視與評估增置人員必要性,盼讓人員配置更周延。

台中市議會今(12)日進行教育文化委員會業務質詢,市議員蔡耀頡、張家銨、江肇國、周永鴻、曾朝榮、李天生等人均關心幼兒園護理師配置問題。市議員蔡耀頡希望增加每所幼兒園職員配置員額,並建議讓幼兒園內的護理師工作內容專門化,不要再兼任其他工作。

教育局表示,專任職員的設置是依據《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公立幼兒園招收人數在90人以下者,置專任1人;91人至 180人者,置專任2人;181人至270人者,置專任3人;逾270人者,置專任4人。教育部今年5月28日修正發布此規定,招收人數在360人以下者,得再增置專任1人;逾360人者,得再增置專任2人。

教育局說明,台中公立幼兒園護理人員編制是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配置,每所市立幼兒園配置1名護理人員,符合法令規定。為使市立幼兒園行政與園務分工更加明確,將再全面檢視各園招生人數及員額配置等,評估增置職員編制,使護理人員業務更專門化。(11/12*13)*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9-11-12
  • 點閱次數: 3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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