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生、熟廚餘分類處理效益大  外埔綠能生態園區發電年省逾6,700萬元

為促進綠能循環經濟,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積極推動生、熟廚餘分類,熟廚餘作為養豬場的飼料處理,生廚餘收運則依現有清運制度,民眾分類後交清潔隊收運後,統一送交外埔綠能生態園區ROT廠商處理,作為綠能發電使用,取代原有焚化爐處理機制,一年可省下6,750萬元。

市議員陳清龍、段緯宇、朱元宏、吳顯森、吳敏濟今(20)日於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關心廚餘廢棄物處理,以及生廚餘厭氧衍生物處理議題。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廚餘處理方式,熟廚餘以標售方式賣給養豬場,作為飼料處理;家戶產出的生廚餘未分類前,原本視為一般生活垃圾由清潔隊收運後進入焚化爐處理,生廚餘收運後,可依現有清運制度,民眾分類後交清潔隊收運後送交外埔綠能生態園區ROT廠商處理,作為生廚餘發電所需。

環保局也指出,市府支付廠商處理費用為1公噸1000元,較未實行前送焚化爐處理成本1公噸2,250元,大幅降低1,250元;若以ROT廠1年全量5萬4,000公噸,原送至焚化爐處理費用1年為1億2,150萬元,交付ROT廠商處理1年費用5,400萬元,年省6,750萬元。

針對沼渣、沼液及有機物雜質去化部分,環保局指出,受限現行相關法令限制,尚無法直接再利用,外埔綠能生態園區現階段並未產出沼渣,而沼液目前於鄰近掩埋場區域澆灌,並載運至水肥廠去化,尋求多元去化管道,長期規劃朝向農畜牧廢水沼渣沼液入田方式再利用處理。

此外,市議員陳政顯關心外埔綠能生態園區ROT廠商延遲營運議題。

環保局表示,依契約規定,廠商未依約完成營運開始日申請,共構成3次一般違約部分,分別開罰10萬、20萬及30萬元,共計60萬元,ROT廠商皆已完成繳款。目前,因附屬設施未營運已開罰第4次一般違約30萬元,後續將依約持續辦理相關程序。

另此案契約訂有定期檢討機制,自契約簽訂日起3年或距前次契約變更已逾3 年,雙方得檢討契約是否有變更之必要;因此,此契約自簽定起至明年8月底已屆3年,契約內容如有不合理部分,市府將檢討修正。若ROT廠商經營不善,市府除可依契約內所訂缺失及違約責任辦理,也可啟動協商協調、賠償、仲裁、訴訟、強制接管等措施。(11/12*18)*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9-11-20
  • 點閱次數: 4383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