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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 中市府提醒:「無薪假」應經雙方合意

雇主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 中市府提醒:「無薪假」應經雙方合意
雇主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 中市府提醒:「無薪假」應經雙方合意

武漢肺炎持續延燒,許多企業因疫情影響減少勞工工時,即俗稱的「無薪假」,勞工局長吳威志提醒,「無薪假」非法律用語,雇主不可以恣意施行,若事業單位受疫情及景氣因素影響致營運困難,欲放無薪假,應依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並與勞工協商同意,才能實施。

勞工局表示,事業單位如因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福利、分紅等措施,如仍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的必要,宜與工會協商(勞資會議),並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簽訂書面協議,且應事前向勞工局通報,勞工局會適時輔導勞雇雙方合法實施無薪休假。

勞工局將協助勞工於無薪假期間所需的免費職業訓練,並向勞動部申請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補助;對於仍有因經濟上需求而有意轉職的勞工,也提供單一窗口受理就業諮詢與推介,並補助生活、住宿最高12千元,經推介穩定就業後,還可再申領「就業金安薪」跨域補助、短期職場適應及上工獎勵金;勞工如被資遣,也將輔導辦理通報作業,依需求轉介就業媒合服務或職業訓練。

此外,如勞工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若是職業上原因導致感染,勞工局提供職業災害勞工慰助、生活及子女就學補助;針對因職業災害而致生活困難的勞工,亦提供失能、住院慰助金、子女獎學金、職業災害期間協助、子女就學補助等多項協助。

吳局長表示,面對疫情,勞工局已擬定相關策略、整合資源,也組成無薪假訪視輔導小組協助勞資雙方。事業單位、勞工朋友若遇有無薪假或勞動契約變更等勞動權益問題可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1999,或至勞工局服務櫃台諮詢。(2/17*23)*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曾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201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20-02-17
  • 點閱次數: 1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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