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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用水衝擊 中市府積極配合中央協尋替代水源

企業水車至勤美之森新建工程工地取用地下水
企業水車至勤美之森新建工程工地取用地下水

中部水情未見好轉,台中市政府各單位積極配合協助中央開發替代水源,除再利用新建建築工地地下水、開鑿緊急抗旱井、引用伏流水,更建置緊急海水淡化廠。經濟發展局預估,5月底可全數完成供水系統設施,每日可增加24.3萬噸公共用水,有效舒緩水庫用水負擔,減少水情對大台中工商業經營的衝擊。

經發局說明,市府為抗旱全力配合中央,協助經濟部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尋找水源,除再利用新建建築工地地下水,也提供設置相關淨水設備的行政協助,包括管制建築工地抗旱期間維持水井出水量、協調台電公司緊急施工供電、緊急道路挖掘、封路及交通維持作業、溝通附近里民等。

水利局表示,因應旱象,水利局配合中央經濟部「緊急抗旱水井工程開口契約」計畫,並依災害防治法簡化水權申請流程,並成立窗口協助中央抗旱水井申請。目前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申請緊急抗旱水井24口,總設計出水量為24000CMD,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申請緊急抗旱水井27口,總設計出水量為46000CMD,經濟部水利署申請緊急抗旱水井7口,總設計出水量為35000CMD。

水利局進一步表示,經濟部水利署在台中也有建置地下水觀測井監測地下水位,依地下水管制辦法由經濟部得每五年或依實際狀況檢討變更畫設地下水管制區。台中市地下水管制區為大肚區、梧棲區、大安區、清水區、龍井區部分土地劃入第二級管制區內,此次經濟部緊急抗旱井皆非未於上述區域內。

經發局提到,掌管台中市供水的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依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工作會報決議,僅針對台中市游泳池、洗車、三溫暖、水療業者及其他不急需用水採取減供20%措施,並未執行特定行業全面停供作法;此外,市府去年10月起即提前部署因應旱災,透過多場整備會議及多元管道,持續掌握工商業界各階段受水情影響的經營狀況。

勞工局補充說明,事業單位若因限水政策停工,責任不歸屬於勞雇任何一方,除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也不必發給工資;但勞工若因水情影響而遭雇主資遣致生活困難,凡設籍台中且在台中境內工作、任職事業單位六個月以上,可向勞工局勞工權益基金申請「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補助」,經評估符合資格者每人每次補助一個月基本工資,每人每年最長補助兩個月。

(4/20*16)*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鄭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40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21-04-20
  • 點閱次數: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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