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太平區毒狗案 行為人遭判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流浪狗照片
流浪狗照片

105年9月間,太平區一位民眾將農藥製成毒餌,毒死3隻狗,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與警方合作調查後,由警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判決日前出爐,台中地方法院判處行為人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10萬元罰金。

動保處表示,使用毒餌毒殺狗致死已涉及刑責,動保處將本案毒餌及狗屍送檢,警方受理調查後也移送地檢署偵辦,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動保處表示,《動物保護法》多次修正提高傷害動物相關罰則,即是希望提升大眾動保意識,並嚴懲任何意圖傷害動物的不法之徒,使用毒物傷害生命不但殘忍,也涉及公共安全,呼籲尊重每條生命,落實動保精神。(3/9*13)*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聯絡電話:04-23869420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發布日期: 2018-03-09
  • 點閱次數: 1644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