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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動專車4/28到清水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台中市政府法律行動專車428日將前往清水旅遊導覽中心,自上午10時到下午4時提供法律服務,上午時段有台中律師公會律師黃逸仁駐點。法制局長吳梓生表示,黃律師是市府法律扶助律師,也是現任的台中律師公會監事,執業經驗豐富,擅長民刑事案件,民眾如有法律疑難均可來現場免費諮詢,歡迎多加利用。

法制局吳局長表示,法律行動專車是市府率先提出的全方位法律服務措施,提供民眾法律服務需求,深獲各界好評;這項服務不只接受法律問題諮詢,更結合法制局主要部門人員共同服務,包含消費爭議的當場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案件的即時收件。

由於部分法規有時效的規定,法律行動專車的服務可便利民眾、避免逾期。以訴願法為例,人民如對行政處分不服,可提起訴願,訴願期間是自接到行政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而且是以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的日期為準,不是投郵日期為準。偏遠地區民眾如要提起訴願,法律行動專車可直接受理。

吳局長指出,法律問題的諮詢服務點普及全市,幾乎各區公所每週至少有2次律師駐點服務;為進一步服務交通路程較偏遠地區的市民,法律行動專車自今年起主動出巡,採取假日服務方式造福工作日忙碌的民眾。如欲洽詢有關法律行動專車服務方式及地點,可洽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高專員,電話2228911123032,或清水區公所郭小姐,電話26270151662。(4/26*6)*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高專員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3032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8-04-26
  • 點閱次數: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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