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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巷道打通 免繳地價稅

台中市政府為策公共安全,打通消防救災巷道供公眾通行,但土地為私人所有,將可提出申請免予繳納地價稅。   十三日上午市府召開之主管會報中,機要秘書黃崇典表示:根據建築法有關規定,按指定建築線留設之現有巷道,以前由於土地為私人所有,因此多自行區隔作為堆積雜物使用,現基於公共安全之維護予以打通,除便利消防救災之外,平素亦可供眾人通行,不過土地業主認為現有巷道打通供公眾通行,其地價稅應予減免。   稅捐處副處長吳松溪表示:如此類情形自打通開放供公眾通行之日起,可按土地面積申請減免該部分之地價稅,至於申請手續等,該處將再作詳細說明。   機要秘書黃崇典並對執行一路發消除道路障礙所沒入之什物,除攤架在開列書中予以記載之外,如地招等雜物沒入物品種類及數量均未予記載,因此有攤販對此提出質疑,建議警察局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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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1998-10-13
  • 點閱次數: 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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