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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市場委由民營 后庄市場先行試辦

台中市政府對營運不佳之公有零售市場,決以現狀設施公開標租,委託民間經營,並以后庄市場先行試辦。   市府標租營運不佳市場,將以現有市場面積與所設攤位數量,及所訂定之租金收入,計算底價公開招租,以標價最高者得標,租賃期限定為五年,總租金可分期以每三個月為一期,計廿期繳清,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加收二%違約金 ,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兩月者,加收四%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者 ,加收八%違約金,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清租金者終止租約。   公有零售市場以標租方式委由民間經營,應以供應果、菜、魚、肉、雜貨、陶瓷、五金、衣料、成衣、花卉、玩具、食品、日常用品及經市府同意販賣之物品,承租人應於訂約完成六個月內,自行辦妥營利事業登記,並正式營業,逾期未營業者,以違約論,標租之公有零售市場並不得轉租或損壞。   主辦單位建設局市場管理課表示:目前台中市一般市場均普遍經營欠佳,所以選擇后庄市場先行試辦,係由於該市場一、二樓均已騰空無人營業,后庄市場一樓營業面積計七二七.四六平方公尺,二樓為一、O五二.七九平方公尺。   台中市公有零售市場,市府與承租人所訂契約均將於八十九年屆滿,目前部分僅有少數承租人零星經營,市府正努力予以集中合併,以便騰空後辦理標租。   關於后庄市場之公告標租日期及投標須知等,建設局正簽請市長核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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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1998-11-04
  • 點閱次數: 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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