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華夜市垃圾桶不足 市府與臺中市攤販協會達四項決議解決問題

超過六十年歷史的中華路夜市,充滿老臺中風味,但有民眾反應公廁與垃圾桶不足,也影響了市容。為解決問題,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已與臺中市攤販協會達成四項協議,協會一週內將輔導攤商各自設立一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環保局也將派員加強稽查取締,發現違規將依法開罰;公廁不足部分,經發局將積極規劃「友善店家」,提供廁所讓消費者使用。

經發局則指出,中華路觀光夜市為中市列管攤販集中區,營業地點主要位於中區中華路一、二段、公園路等部分路段,營業時間至凌晨2時,攤販自治組織為臺中市攤販協會,目前夜市設有公廁一座,位於中華路與光復路口附近,環境清潔工作則由攤販協會委託民間業者統籌負責。

經發局表示,夜市幅員遼闊,腹地有限,另覓其他公廁地點困難,日前已請攤販協會積極規劃「友善店家」的廁所供消費者使用;環境維護方面,攤販協會雇請4名清潔人員,於每日凌晨2時開始清掃夜市營業街道,於上午6時前完成清掃作業,經發局將再檢視現行清潔作業模式,並請攤販協會約束攤商做好自主管理,以維護周邊市容景觀。

環保局則指出,中華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由臺中市攤販協會管理,開會協商後達成四項協議,包括協會一週內輔導每一攤商均各自設立一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於適當地點增設移動式垃圾桶,供遊客丟置垃圾; 每日於上午7時以前完成垃圾清運;在營業期間自主管理並加強派員巡檢;若發現違規,將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定,依法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4/24*8)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04-24
  • 點閱次數: 971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