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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質疑托育補助條件與中央衝突 社會局:送托就補助 發揮綜效

為減輕父母的育兒負擔,市長林佳龍上任後積極推出「托育一條龍」政策,但有市議員質疑補助條件和中央互相衝突,且今年社會局追加減預算只集中在托育,呼籲也要重視托老。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只要送托嬰幼兒的父母就能得到市府托育補助,市府更加碼針對弱勢家庭父母提供育兒津貼;日間托老機構則將在4年內全力推動為每區至少1處。

市議員陳清龍今(5)日在民政業務質詢時表示,中央托育補助的條件是父母雙方或一方沒有就業,或年所得稅率20%以下才能領取,而市府的條件是父母要就業,並將小朋友送到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才能領取補助,條件似乎互相衝突;而臺中市目前保母系統最多只能照顧6500名嬰幼兒,但全市0至2歲歲嬰幼兒有將近5萬人,代表還有4萬多名嬰幼兒的家長沒有辦法得到補助。

社會局長呂建德解釋,托育型態分為「送托照顧」及「自行照顧」,送托照顧的托育津貼部分,中央只補助0至2歲嬰幼兒,送托嬰中心補助條件是「父母雙方皆就業且綜合所得稅率20%以下」,金額3,000元至5,000元,若是送保母照顧,則補助2,000元至5,000元。

而市府推出的托育一條龍政策主要著重托育部分,無論是送托嬰中心或保母,條件是「幼兒設籍本市或其父母至少一方設籍本市半年以上」,並依據父母雙方就業與否及所得,補助每個月2,000至3,000元,也就是只要送托就能得到補助,因此,中央和市府的補助條件並沒有互相排斥。

此外,若是父母自行照顧0至2歲的嬰幼兒,中央補助的育兒津貼補助條件是,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未能就業,並依家庭收入補助2,500至5,000元,市府則是補助0至6歲的嬰幼兒弱勢家庭,因為林市長認為,如果是自行攜帶嬰幼兒的弱勢家庭父母也應該要有補助,依家庭收入補助每個月3,000至5,000元。

托育一條龍政策更加碼補助學齡年滿2足歲至5歲以下的幼童且其一方家長或監護人須設籍臺中半年以上,社會局補助公立幼兒園的全部學費,私立幼兒園則補助一學期最高15,000元學費,預估將近40000人學童受益。

呂局長強調,市府也藉由將價格控制在平均一個月平均13000元,不僅讓父母願意接受平價托育,托育中心也因此增加25家,從事保母的人數增加400人,不僅減輕家長的托育壓力,也增加保母的工作機會。

除了托育方面,陳清龍議員也關心托老政策,他說,今年社會局的追加減預算只集中在托育,但托老的預算都沒有,建議提出完整托育和托老的配套政策,且至少每一區都要有一處托老所和托嬰中心。市議員王立任也表示,臺中市失能人口年年攀升,建議市府加強老人的照護。

對此,呂局長指出,今年社會局運用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辦理,相關托老經費約為1200萬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自100年輔導設立139點至今已設立217點,目前全市有8處長青快樂學堂,今年還要在東區、西區、清水區以及梧棲區陸續設立。

社會局也將原清水區老人安養中心轉型為海線社區照顧服務中心,一樓設有長青學苑、日間照顧中心以及老人食堂,二樓設有失智症團體家屋,因二樓空間爭取衛福部經費進行修繕,預計今年5月動工,10月開幕。

另外,社會局每年約開辦35班培訓課程,可增加1,000人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以照顧失能老人。他並承諾,4年內會全力推動,至少每區各設立1處日間托老單位,這也是他身為社會局長應負的責任及目標。
(5/5*14)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趙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5-05-05
  • 點閱次數: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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