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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公寓大廈公共設施定期維護修繕補助 因額度有限需訂排序原則

市府補助公寓大廈公共設施定期維護修繕引發市議員關心,認為每個社區維護需求的項目不同,不應依申請修繕項目來排定補助優先順序。都發局代理局長王俊傑表示,因經費問題,仍需要訂定補助排序原則,相關補助遴選辦法一定公平、公開及公正。

市議員沈佑蓮今(22)日在議會質詢時表示,為協助社區對公共設施定期維護、修繕,市府定期辦理公寓大廈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其中區分公共環境清潔衛生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的修繕費用等三大項,她認為,每一個社區維護、修繕需求的項目不同,不應依修繕補助項目排定優先順序,市府應提出更公平、公開的補助方式。

都發局王代理局長表示,去年度申請案件較多,因此設定優先順序,對於沈議員的建議,都發局可修正相關辦法,把優先順序拿掉,但還是要訂排序原則,因為申請補助的金額通常超出所編列經費,他強調,補助遴選方式一定是公平、公正及公開。

另外,沈議員指出,臺中市針對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有訂定補助辦法,對於社區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編列預算進行輔導成立,臨時籌備會代表人需申請所有區分所有權人的名冊資料文件,但都發局只提供一份3張的資料,收費卻要200元,無法達到名冊序號應與使用執照所記載的戶數相同的要求,質疑不便民。她建議補發使用執照時,針對需要的範圍一次發給;並且也應該增加人力,由正式人員來帶領核發作業。

都發局王代理局長表示,目前檔案室分散在不同地方,如果有資料文件要調檔案,需彙整後,再前往調取資料,會進行制度面改革,另在檔案數位化上,下年度將有比較多的經費,進行資料掃描建檔,針對已有掃描檔的部分,已要求同仁於15分鐘內儘速核發。(5/22*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05-22
  • 點閱次數: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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