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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向台中港務局爭取漁業損失補償 市府建議可請公正第三者公平公開再評估

有關「台中市台中區漁會」與「台中市漁船及漁民互助協會」認為,漁民受台中港建港影響,產生相關漁業損失,因而向交通部台中港務局要求補償一事,市府農業局表示,台中港建港確實對漁民作業造成一定影響,例如漁場消失、漁民作業範圍限縮及被迫須至更遠的海域作業等。站在漁政主管機關立場,建議雙方請公正第三者以公平公開方式再做評估,並相互尊重評估結果。

市府農業局表示,台中區漁會與台中市漁船及漁民互助協會認為,台中港建港造成漁民漁業損失,因此自民國85年開始陳情,提出18億6900萬元補償金的要求;當時省議會組成專案小組調處,決議委由私立中國海事專科學校進行「台中港建港影響梧棲漁港機漁船(員)漁業損失補償評估」,最後評估結果為補償無從成立。

隨後,漁民與台中港務局歷經多次協商,然而問題仍未得到解決。農業局表示,台中海岸長約38公里,其中台中港區範圍即佔12.5公里,建港造成漁場消失、漁民作業範圍限縮,且被迫須到更遠的海域作業,增加漁撈成本,由此可看出建港對漁民造成的影響。

此外,台中港建港前為潮汐港,漁船須視潮汐狀況才可以進出漁港,建港後漁船進出漁港不再受到潮汐限制,進而演變成為台灣中西部第一大漁港;加上台中是魚貨重要集散地,吸引眾多外縣市籍漁船到此卸貨,使得統計資料顯示魚貨量驟升,台中港務局引用此資料反駁漁民訴求,實有失偏頗。

農業局指出,針對該補償案,農業局站在漁政主管機關的立場,為維護漁民合理權益,建請漁會及協會與台中港務局雙方應照前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在101年1月主持的會議決議,請公正第三者以公平公開方式再做評估,未來雙方並應互相尊重評估結果。(6/19*11)

聯絡人: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6581940分機101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06-19
  • 點閱次數: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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