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弱勢民眾,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加碼補助生活津貼,4月到6月額外按月發給1,500元,並依據中央規定與提供補助名冊,針對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少年、老人及身心障礙已列冊社會福利受補助者,免再提出申請,市府社會局統計,符合資格者約計有9萬5,899人,行政院原規劃23日撥付,市府加緊努力,首批今(20)日下午2時撥入受補助人郵局帳戶。
社會局長彭懷真表示,加碼補助生活津貼對象包括已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未滿18歲),以及經政府列冊且未領取前列各項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與少年等弱勢民眾,自今年4月到6月額外按月發給1,500元補助款,連續3個月。
社會局指出,今年3月已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等補助且經政府列冊民眾,首批今日撥發1500元,之後5月、6月各加發1500元,如果民眾於今年4月、5月、6月才取得符合資格者則按月分別核發,撥入受補助者帳戶;同時具有多重福利身分者,每人每月僅發放一次,以最簡便方式協助民眾。
社會局提醒,後續新申請案件,會按照實際列冊時間陸續撥款,另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經濟社會變動情勢,如因居家隔離、檢疫、染疫死亡,或因疫情導致工作不穩、失業,造成家庭經濟陷困,均可至區公所申請中央急難紓困專案或市急難救助,由公所依補助規定及審查結果核定救助金額,最高補助3萬元。
另為因應防疫,身心障礙證明今年4月1日至8月31日到期者,市府已主動延長到10月31日。民眾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及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防疫期間可以憑原證明等級,繼續享有相關法定權益及補助;如果重新鑑定後障礙程度有變更者,疫情期間領取補助不予追回。
彭局長說,市府率先啟動照顧服務單位人力分艙、分流及兵棋演練,確保接受機關與社區照顧的長輩與身心障礙者不受疫情中斷,並加強各類型服務場所安全防疫措施、關懷獨居老人等弱勢民眾,結合民政系統提供關懷口罩親送到家,希望民眾健康防疫,安心生活。(4/20*8)*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