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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居家照護、居家隔離期間,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經學校認定有居家學習設備借用需求之學生,可洽詢就讀學校進行行動載具、4G無線分享器或SIM卡等居家學習設備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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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實施對象之學生聯繫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評估確有需求後,請學生或其監護人填寫「居家學習上網設備借用申請表」,相關申請表件可直接向學校聯繫索取或於教育局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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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可以拍照或掃描至學校,並請健康之親友協助取用借用設備,或與學校討論適當之設備送交方式。任何疑問可洽詢就讀學校,或聯繫教育局(04)22289111分機5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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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沒有網路或上網設備,可以到哪裡借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09
- 發布日期: 2023-01-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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