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6年9月14日中市教社字第1060083619號函(諒達,如附件1)辦理。 二、有關申辦「四區(山、海、屯、中)在地美感移地教學方案」之經費概算表格式,詳如附件2,交通車最高補助新臺幣10,000元,膳費最高補助3,200元,總額以13,200元為申請上限,請有意願申辦本案之學校填寫核章後併同活動申請書及教學規劃表於9月21日(星期四)前送草湖國小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