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性篩檢內容及條件
1.(1)成人健康檢查:30-39歲,每5年1次、40-64歲,每3年1次。
(2)老人健康檢查:65歲以上設籍臺中市,每年1次。
● 檢查項目:身體檢查(身高、體重、血壓、一般理學檢查)。
● 血液檢查:肝功能、腎功能、總膽固醇、高低密度膽固醇、血糖、三酸甘油脂。
● 尿液檢查:尿蛋白。
● BC肝篩檢(45-79歲,終身僅補助一次)。
★ 注意事項:
(1)符合補助對象(抽血)需空腹8小時以上。
(2) 本次老人健檢項目含胸部X光、心電圖、血清白蛋白、糖化血色素等項目。
(3)須配合第二次日期4月12日(六)掛號取報告,如無法配合請事先告知。
2. 癌症篩檢:
(1)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84年次)以上,每年1次。或25-29歲(89年次-85年次)婦女每三年1次,已婚或有性行為者。
(2)乳房攝影檢查:年滿40-74歲(74年次-40年次),每2年1次。
(3)大腸癌篩檢:年滿45-74歲(69年次-40年次)或40-44歲(74年次-70年次)具家族史(其父母、兄弟姊妹、子女曾患有大腸癌者證明文件或聲明書),每2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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