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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養護工程處-土木工程職系-幫工程司-徵才公告(挖掘管理科)

機關徵才
職稱 幫工程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職系
名額 1名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或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近5年考績分數皆79分以上,且近5年無重大懲處。
工作項目 1.共同管道及寬頻管道維護業務。
2.執行統一挖補工程及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挖掘管理科)
報名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完成登打「簡要自述」,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及歷任職務派令、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全民英檢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等。
(二)非現職人員採書面方式應徵,請檢附以下資料:
(1)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2)最高學歷證件(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新一筆派免令影本
(5)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英語檢定及相關專業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成冊,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於114年10月2日前掛號郵寄「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黃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其他 1、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經本處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各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遞補與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後始為確定錄取。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連絡人 人事室黃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39552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25
  • 發布日期: 2025-09-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點閱次數: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