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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養護工程處(約僱4等)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公園景觀維護科)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
職系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5-07-22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需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需具備使用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能力。
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工作項目 1.推算、預算控管。
2.會計檔案系統登記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一段331號(公園景觀維護科)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網路線上報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為利資格審查,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上傳至相關附件資料上傳: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紙本報名: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7月22日前掛號郵寄「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黃小姐收,並註明應徵「助理員職代」職缺,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應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黃小姐 04-22289111#39552。
其他 其他說明:
一、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大約至114年12月底),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酬金以約僱人員4等25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4775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連絡人 人事室黃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3955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17
  • 發布日期: 2025-07-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點閱次數: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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