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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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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 臺中市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含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及相關基本資料)。 2、 114年臺中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3、 100年後勞保加退保資料(備註欄不隱藏)。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5、 個人自傳(500字至1,000字,請以電腦繕打A4紙張列印) (二)請檢附前述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於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至本所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霧峰區公所社會課以工代賑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