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6年11月6日教研課字第1061103074號函辦理。 二、研習期程:106年11月20日(星期一)至11月22日(星期三)。 三、研習對象:現職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校長。 四、本案研習提供膳宿,差旅費由所屬學校支應,並請學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假登記。 五、檢附來文、實施計畫及研習事項須知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