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訊息公告 > 活動訊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愛在幸福 愛戀家人」微電影及攝影競賽

壹、參賽資格
一、微電影組
(一)參賽影片內容,包含劇情片、紀錄片形式。
(二)團體報名參加,每組人數3至8人,並推派代表1人。
(三)不限使用器材,透過鏡頭拍攝5至8分鐘微電影。
(四)社會人士、在校或應屆大學生與高中職生皆可報名參加。
二、平面攝影組: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皆可參加。
貳、競賽主題
一、以愛戀家人為主題,表現出健康和諧的家庭畫面。
二、以愛在幸福為主題,表現出夫妻家人間攜手同行的畫面。
三、以自己內心中展現愛意與美滿幸福感的婚姻生活紀錄為主要內涵。
參、競賽組別
一、微電影組
二、平面攝影組
肆、競賽時間
一、拍攝期間:參賽作品拍攝時間應為106年1月1日(星期日)至106年10月24
日(星期二)期間。
二、收件日期:自106年9月1日(星期五)起至106年10月24日(星期二)止,
郵戳為憑逾期不收。
三、作品評選: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06年11月3日(星期五)。
四、公布得獎名單:106年11月10日(星期五)。
五、成果發表與頒獎典禮:106年11月22日(星期三)。
伍、報名資料及作品繳交
一、參賽者自106年9月1日(星期五)起至106年10月24日(星期二)止(以郵戳
為憑),將參賽作品(含光碟)及報名表,以掛號郵件寄至臺中市家庭教育中
心收,並將作品上傳至「愛在幸福 愛戀家人」微電影及攝影競賽網站(網
址:http://movie.daliyi-art.com.tw,網站開放時間為106年9月1
日),未上傳者視同未報名。
(一)地址:40147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
(二)作品光碟2份,內容含作品影片或照片(微電影組需包含劇照,平面攝影
組需包含文字word檔),並於光碟面註名參賽人(代表人)與作品名稱。
二、參賽者之參賽資格經審核小組審核參賽文件與檔案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
得進入作品評選階段,如不符參賽資格者與其參賽相關光碟檔案資料恕不
退還。
陸、競賽獎勵
一、微電影組
(一)特優三名:獎座乙座,每名臺中市雙人房住宿卷乙張、美食午或晚餐雙
人餐卷兩張、圖書禮卷伍仟元整。
(二)優等五名:獎牌乙個,每名美食午或晚餐雙人餐卷兩張、電影票兩張、
圖書禮卷壹仟元整。
(三)佳作十名:獎狀乙張,每名歌劇院展演門票兩張、圖書禮卷壹仟元整。
二、平面攝影組
(一)特優五名:獎座乙座,每名臺中市雙人房住宿卷乙張、歌劇院展演門票
兩張。
(二)優等五名:獎牌乙個,每名美食午或晚餐雙人餐卷兩張、歌劇院展演門
票兩張。
(三)佳作十名:獎狀乙張,每名歌劇院展演門票兩張。
附註:兩組獎項內容,均依照主辦單位預算評估購買獎勵,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聯絡人:曾小姐

聯絡電話:04-22124885分機204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1-29
  • 發布日期: 2017-07-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 點閱次數: 752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