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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第三次電力業加嚴標準力拼年底實施 給予中火四年合理改善期有效改善空汙

台中市政府積極改善台中火力發電廠空汙問題,領先全國制定第三次電力業加嚴標準,預計今年底公布實施,要求中火將汙染排放物大降5成以上。針對環保團體關心加嚴案推動歷程與執行規劃。環保局表示,過去有其它縣市要求十餘項重金屬「不得檢出」,結果卻遭中央以「具有法理合理性、汙染防制技術效率疑慮」等原因退回,因此市府參考美國MATS排放標準,改採「限值標準」方式管制,才能讓加嚴案更順利推動,並給予中火4年的合理期限改善,屆時中火汙染物整體減排比例需達5成以上,將持續給予中火壓力,加速空汙進一步改善。

環保局指出,台中改善空汙首重燃煤電廠排放管制,市府原於104年推出加嚴標準草案,領先全國將重金屬納入管制,並且導入食品安全管制概念,要求汞等十餘項重金屬不得檢出,但當年彰化縣政府參考台中管制概念擬定「彰化縣公私場所使用高汙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卻因要求重金屬「不得檢出」遭環保署以未充分考量技術可行性為由,退回重新研議,不予備查。

市府為避免重蹈彰化覆轍,面臨標準草案遭中央退回的困境,影響市府後續管制中火的力度,市府進一步審慎評估法理合理性,以及汙染防制技術效率等問題,同時持續蒐集國際間管制作法,並召開多次專家諮詢會議進行研商討論,據以研訂務實可行的標準草案內容。

現行草案將參考美國MATS排放標準,改採「限值標準」方式管制,相關修法程序皆持續進行中,並無外界質疑法制程序延宕情事,環保局也已於公聽會現場加以說明。

另外,考量中火汙染改善工程需要合理的改善期,包括爭取預算、發包、施工及驗收操作等,市府通過第三次加嚴標準將加速推動,力拼今年底公告實施,中火則需於112年1月1日起,既有燃煤機組空汙排放量大幅削減,包括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的整體減排比例需達5成以上,屆時中部空品勢必大幅改善。

環保局強調,本次草案參考美國標準研訂重金屬與酸性氣體管制限值,經與專家學者討論後,無論管制方法或檢測技術皆已成熟,為務實可行的管制方案,因此辦理草案預告與公聽會,廣納意見讓標準更臻完善。

期盼各界針對草案內容給予實質意見,只要有助於空汙管制皆會納入參考,也希望各界和市府共同督促中火加快改善的腳步,勿讓管制議題淪為口水戰,而抹煞了市府對空汙管制的努力。(6/13*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62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8-06-13
  • 點閱次數: 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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