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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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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者請檢附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身分證暨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2)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請加註應徵「公用課職代約僱人員」,於報名截止日(115年6月13日)前以掛號逕寄42352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所秘書室收文處加蓋收文章戳,逾期不予受理。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視為不合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4)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預訂115年10月中下旬)或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5)錄取人員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9.1元,相當月支新台幣34,7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