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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報]2012-10-23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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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舉辦防癌保健康-月月抽好康活動!凡設籍臺中市且符合資格之民眾接受免費四癌篩檢者皆可參加每月抽獎活動,諮詢專線:04-25261814。2012-10-22臺中市新社區戶政事務所


凡設籍臺中市70歲以上長者,攜帶身分證和健保卡至合約醫療院所即可接受免費健康檢查。如有疑問請洽衛生局(04)25265394#3351陳小姐。2012-10-22臺中市新社區戶政事務所


廉價的機票 提供的服務 業者講得夠清楚嗎?消費者夠瞭解嗎? 2012-10-22臺中市石岡區公所‧政風室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有鑑於去年至今,多家國際籍低成本航空公司陸續加入國際航線之經營,因機票價格相對低廉,國人趨之若鶩爭相搶購,為避免認知落差而衍生消費爭議,於本(101)年7月10日邀集欣丰虎航、捷星亞洲、酷航(以上為新加坡籍);全亞洲、馬亞洲(以上為馬來西亞籍,下稱亞洲航空);易斯達、德威(以上為韓國籍);及宿霧太平洋航空(菲律賓籍),共計8家低成本航空業者討論網頁資訊揭露情形,俾利消費者購票前能充分瞭解所能獲得的服務。 行政院消保處認為網頁應於消費者選購前即提供充分資訊供其參考,並為確認業者網頁資訊是否符合消費者使用上之需求,會後不定期檢視相關業者網頁揭露情形,雖然大部份業者已將英文網頁多改為中文方式說明,並增加部份資訊,但據本年10月14日檢視業者網頁,獲得結果如下: 一、行李託運免費額度與超重收費、餐點售價均已標示。 二、網頁設計清楚易懂者:德威航空、亞洲航空。 三、設有常見問題專區者:酷航、欣丰虎航。 四、機票相關規定說明詳細者:捷星亞洲航空、欣丰虎航。 五、網頁資訊以中文說明情形: (一)德威航空、易斯達航空、虎航為繁體中文網頁。 (二)AirAsia 亞洲航空大部份為中文說明、少部份為英文說明。 (三)捷星亞洲航空為簡體中文網頁。 (四)酷航網頁以繁體中文設計,但內容大多為英文說明;宿霧太平洋航空網頁標體以簡體中文設計,但內容以中英文說明。 由上可知,多數業者的網頁設計讓人不易查詢、機票相關規定揭露不足及未設常見問題專區,且網頁非以繁體中文呈現,國人未能快速的獲得所需相關資訊。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雖然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業經交通部公告自本年10月1日起正式上路,但在以客為尊的服務前提下,建議網頁增加資訊供參如下: 一、機票相關規定: 除日期、行程、航班、艙等變更外,乘客姓名變更及前開變更衍生之退(換)票程序、費用與所需時間。 二、常見問題: (一)體育用品設備託運費用;嬰兒有無額外行李額度。 (二)行動不便、残障或需要特殊協助之乘客可獲得之協助項目。 (三)嬰兒幼童購票規定;網路團購規定。 (四)孕婦、寵物搭機規定。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相關業者,以消費者的角度提供充分資訊,將大大降低消費爭議;如同網友反映近期新加入開賣的樂桃航空,雖然該公司網頁設計讓人清楚易懂,且刷卡買機票之交易手續費,也非航空業者收取,但倘有揭露相關費用訊息,紛爭即不會發生。以上網頁資訊揭露建議原則,傳統航空公司更應配合辦理。


骨灰(骸)存放單位(俗稱納骨塔位)買賣保障更周全! 2012-10-22臺中市石岡區公所‧政風室

「養生送死」向為國人重視之人生大事,隨著身後安厝於納骨塔已為社會觀念所普遍接受,購買納骨塔位也成為重要的人生規劃事項。為合理保障消費者權益並配合殯葬管理條例之修正施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審議通過內政部研擬之「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將請內政部儘速依相關法定程序公告實施,其重要規範內容如下: 一、契約標的可選擇 因消費者購買後未必立即使用,且尚需考量亡者往生時辰及風水方位等習俗決定其位置,明定契約標的可選擇「指定至區排層號」或「指定至樓」。業者並應告知「指定至樓」時之可選用標的具體範圍及設置系統提供查詢該指定樓層之最新販售數量與選位情形。 二、管理維護之收支運用資訊應公開 明定業者應設置專簿,載明管理維護殯葬設施之收支運用情形,並存放於服務中心,提供消費者查閱了解。 三、未使用時得解除契約及退款 明定消費者如未使用骨灰(骸)存放單位,得以書面解除契約,業者應按所訂階梯式解除契約期間及所得沒收價金上限比例,退還消費者已繳付之價金及管理費(詳如附表)。 四、特定情形得終止契約及退款 業者如無法提供約定之骨灰(骸)存放單位,或骨灰(骸)存放設施經查核認定有具重大事故發生或經營不善致無法正常營運之情形,消費者得選擇換位或終止契約。消費者如主張終止契約,業者應退還消費者已繳付之全部價金及按比例退還已繳納之管理費。 五、業者不得以定型化契約條款約定其廣告文字、圖片或服務項目僅供參考;違者,該約定無效。 六、買賣價金應以簽約時約定之金額為限,業者不得因日後貨幣升、貶值、通貨膨脹等事由,要求消費者另行給付費用。 七、業者應按契約給付消費者約定位置之骨灰(骸)存放單位,不得約定可因實際情形片面變更該約定之存放位置。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業者應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契約,且不得於簽約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違者,依同法第88條規定應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17條規定,主管機關就使用定型化契約之業者,亦得隨時派員查核之。 消費者如因本契約發生爭議,依消保法第43條規定,得向業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如未獲妥適處理,並得依消保法第44條規定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附表 消費者解除契約期間 (自簽約日起算) 業者所得沒收之已付價金及管理費 未超過14日 無(退還已繳付之全部價金及管理費) 超過14日至3個月內 不得超過總價金及管理費之10% 超過3個月至1年內 不得超過總價金及管理費之20% 超過1年至3年內 不得超過總價金及管理費之30% 超過3年以上 不得超過總價金及管理費之40%


訂席、辦桌有規範囉!2012-10-22臺中市石岡區公所‧政風室

消費者因訂席或外燴(辦桌)發生消費爭議之糾紛時有所聞,甚至造成消費者不可彌補之遺憾。因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使消費者與上述業者(下稱業者)間之消費關係有所規範,已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下稱行政院消保會)第7次會議通過「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下稱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契約),並請行政院衛生署於近期發布,嘉惠所有需要是項服務之消費者。 對於如何處理訂席消費糾紛,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提供了解決之道,說明如下: 一、業者收取定金以預定總價20%為上限,沒收消費者解約之定金亦應有比例限制 實務上常發生業者收取過高的定金,及當消費者違約時,業者全額沒收消費者所預繳之金額之爭議。為解決前述消費爭議,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契約規定,如業者有收取定金者,上限規定不可超過預定總價款20%;當消費者解除契約時,得請求退還已繳之定金,其退還比例以通知業者之時點與預定餐會期日期間距離之長短訂之。(如下列附表) 二、業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消費者試菜 為避免業者與消費者於實際進行筵席(餐會)時,因菜色之品 質、內容認知不一致產生消費糾紛,訂席、外燴(辦桌)服 務契約則規定除非業者有正當理由外,消費者可以要求業者提供試吃餐會當日相同品質之全程菜色。 三、餐會現場提供之付費或免費設施及物品應明確記載 為營造餐會之氣氛,拉炮、罐裝彩帶、氣球或是現場樂團之演奏等,均屬實務上常見之模式,惟因前述物品是否需額外付費,亦多有消費糾紛產生。為此,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契約規定,服務當天所提供之付費或免費之拉炮、罐裝彩帶、氣球等應於契約中記載清楚;當然主要服務事項包括酒水、彩排、廳別、型式(桌菜、自助餐、套餐、菜單)等,亦應記載明確,俾免爭議。 四、保證桌數條款 多數消費者於預定餐會時,業者多會要求確認保證桌數,用以控管開席桌數,惟此保證桌數如發生邀請賓客超過或不足時,應如何衡平處理,實務上多無適當標準,也因此屢生消費爭議。為此,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契約規定餐會當日如出席賓客如未達保證桌數時,消費者得要求業者就未開桌(人)數提供寄桌,或扣除當日未開桌(人)數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後之餘額提供等值商品或服務。惟如發生實際出席賓客增加幅度超過預定桌(人)數一定百分比時,此時加開之桌數應得業者同意,除避免發生提供服務品質不佳外,亦屬事理之平。 五、業者違約賠償條款 為避免因業者重複接受消費者訂約,或因預定餐會當日發生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例如:廚房電線走火)造成消費權益受損。因此,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契約規定因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致不能或不能完全提供服務,業者除應立即通知消費者外,如消費者解除契約亦應加倍返還全額定金,並應賠償所受損害。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也再次提醒消費者,簽訂任何契約時,均應多參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發布之各類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消費糾紛產生。


活動訊息

2012臺中市社區文化季2012-10-22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人:文化推廣科吳瑞玲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25105

「大坑登山步道攝影比賽活動」10/31截止收件、11/17評選2012-10-22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舉辦之大坑登山步道攝影比賽活動將於101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並於101年11月17日上午10時臺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 (豐原區陽明大樓3樓3-1會議室)辦理評選,邀請台中市攝影學會擔任評選委員選出優選3名,獎金分別為新臺幣15,000元、8,000元、5,000元,佳作10名,獎金各為新臺幣2,000元,入選30名獎金各為新臺幣1,000元及皆頒發獎狀各乙幀,愛好攝影之民眾請踴躍報名,別錯過這兼具健身及捕捉大自然之美的好機會。 為提升民眾參與大坑登山步道健行運動,關懷大坑自然生態環境與親近生態景觀視野,也讓民眾可親自體驗與紀錄大坑步道之美,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舉辦大坑登山步道攝影比賽活動,以臺中市北屯區大坑1至10號、5-1號共十一條登山步道及4號步道旁中正露營區內之螢火蟲蝴蝶生態復育區範圍內之步道沿途景觀、螢火蟲蝴蝶生態等為拍攝主題,活動詳情及相關表單之下載公布於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網站(http://www.scenic.taichung.gov.tw)。 另為了宣導遊客登山安全之重要性,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舉辦「大坑樂活登山安全宣導活動」,詳細活動內容公告於facebook網站(大坑樂活逍遙遊 https://www.facebook.com/TCSAAO )及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網站(http://www.scenic.taichung.gov.tw)。

大里區公所訂於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9時假福興宮廣場舉辦2012大里漣漪~文化的杙來杙去文化系列成果發表會暨回首風華展,歡迎共襄盛舉!2012-10-22臺中市大里區公所‧人文課

大里區公所榮獲臺中市文化局指定示範觀摩區之一,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9時假福興宮廣場舉辦2012大里漣漪~文化的杙來杙去文化系列成果發表會暨回首風華展,活動內容包括大里區托兒所、青年高中舞蹈演出、大里區農會與修平技術學院提供的老照片展出、影像紀錄回顧、老街闖關限量童玩DIY贈送,現場有專人指導,民眾憑廢乾電池、廢光碟片、廢寶特瓶、廢鐵罐、廢鋁罐(任何其中一項即可)5個可兌換1份宣導品,每人最多兌換2份,換完為止。大里區人文薈萃為各界所肯定,大家耳熟能詳的地方美食樹王里水雍菜、草湖芋仔冰、大里酸菜、鹹菜餅,以及竹仔坑(健民里)黃帝筍(有殺頭筍之稱)更是物以稀為貴,想品嚐大里美食及欣賞老照片回顧大里歷史,10月28日絕不可錯過。

臺中市二十大必遊景點票選活動2012-10-22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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