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本市各區區公所 時間:113年9月30日起 資格:(1)一般住戶: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若民眾身分證或駕照之地址不在轄區公所行政區內,得檢附租屋契約或里長證明等文件領取),每戶領取10包(2)公寓大廈或工商行號:請受託人除了攜帶前述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外,再加附公寓大廈或公司行號出具並蓋用大小印的委託書(也可利用附件領用單的委託欄位),每單位可領30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