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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0條: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

有關本府所公布乙型受體素類檢驗結果,由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或其他取得衛福部乙型受體素類檢驗認證之實驗室執行檢驗,均以110年1月7日公開修正建議檢驗方法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快速萃取方法及110年5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01901019號公告修正(MOHWV0041.05)「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分析」進行分析,並依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進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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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05
  • 發布日期: 2024-01-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檢驗組
  • 點閱次數: 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