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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產業紓困措施(都市發展局)

簡要說明:
一、建照期限再自動展延兩年(6月11日起生效)
1.建築物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市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其建築期限除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惟經本府勒令停工且未經同意復工者,不得適用。
2.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須申報開工經備查後,起算建築期限並適用前開延長建築期限規定,惟不限於應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申請展期後始得適用,亦不限於已依法展期者不得適用。
3.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適用本局109年4月7日中市都工字第1090057515號公告建築期限展延者,不再適用本公告。
二、室內裝修工期自動展延三個月
1.臺中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機構作業事項規範第12點規定:「室內裝修施工期限自核發施作許可函起六個月為限,申請人因故未能如期完工時, 得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期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未依規定申請展期或已逾展期期限仍未完工者,其許可文件自期限屆滿之日起,失其效力。但因工程鉅大或情形特殊,經都發局核可者,不在此限。」
2.經查全國疫情警戒於110年5月19日提升至第三級,推估自110年1月1 日以後取得室內裝修施工許可之案件,因疫情衝擊,工料取得困難致工程延宕,擬就本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含簡易室內裝修)於110年1月1日起至三級警戒結束前已核准按圖施作之案件, 考量情形特殊,依上開規範第12點通案自動展延3個月工期,以解民困。

實施期間:
至110年12月31日止,後續將視疫情情況滾動調整

詳細說明:
一、建照期限再自動展延兩年(請點我)
二、室內裝修工期自動展延三個月(請點我)

聯絡電話:
一、建照期限再自動展延兩年
姓名:楊副工程司
電話:(04)22289111分機64207

二、室內裝修工期自動展延三個月
姓名:孫小姐
電話:(04)22289111分機6430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28
  • 發布日期: 2021-07-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
  • 點閱次數: 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