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說明:
1.主動輔導稅捐減免
房屋稅:受疫情影響停業、營業面積縮減或餐飲業禁止內用致部分餐區停用者,若營業場所停用面積與其他仍使用面積區隔者,按月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1.5%課徵,並從寬認定。
娛樂稅:屬於查定課徵娛樂業者,因疫情影響有營業規模縮小或營業困難情形者,按未營業天數比例核減查定稅額。
使用牌照稅:車輛停用期間主動停徵使用牌照稅。
2.強制停業之場所
房屋稅:按月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1.5%課徵。
娛樂稅:提供娛樂場所或設施供人娛樂者,5月15日起配合市府防疫措施陸續强制停業,依經濟發展局等相關主管機關提供之清冊,主動停徵娛樂稅。
實施期間:
1.主動輔導稅捐減免:持續輔導,後續視疫情發展修正
2.強制停業之場所:配合市府防疫措施滾動式調整
聯絡電話:
房屋稅
姓名:林小姐
電話:(04)22585000分機672
娛樂稅
姓名:楊小姐
電話:(04)22585000分機455
使用牌照稅
姓名:邱小姐
電話:(04)22585000分機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