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說明:
- 疫情期間依市府需求調派之公車業者所屬營業車輛及駕駛員,甲類大客車每天每車5小時補償新臺幣1萬元,10小時新臺幣2萬元;乙類大客車每天每車5小時補償新臺幣8千元,10小時新臺幣1萬6千元(依紓困4.0,中央補助甲類大客車每日每車上限5,000元,乙類大客車每日每車上限3,500元)。本府與公車業者簽訂雙方合意協議書,公車業者依協議書內容請領補償費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專車專案,補助對象為有與業者簽訂契約租用防疫專車之各縣市政府,由本府函報需求向所在地各區監理所申辦,核符後即預先撥付款項百分之五十予本府,於本專案補助期間結束後,檢附相關文件,向原受理監理所清算補助款。
- 現已審核市區汽車客運業者提送5、6月份申請資料,針對審核無誤部分已函請業者函送領據辦理核銷撥款事宜,後續每月將再依各業者實際核可金額予以撥付。
實施期間:
110年5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
詳細說明: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官網(請點我)
聯絡電話:葉小姐(04)22289111分機6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