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國際疫情仍然嚴峻,國內疫情亦進入廣泛社區流行,又我國邊境尚未全面開放,內政部移民署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再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
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並兼顧家人團聚需求,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移民署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已23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為第24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本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請參考以下「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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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 停留期限再次自動延長30日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6-13
- 發布日期: 2022-06-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