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提供設籍臺中市之市民或居住於臺中市之外籍、大陸及港澳人士,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之被害人,且經社會工作師(員)評估有補助需求者,依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辦法申請補助。
補助項目包含緊急生活扶助費用、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房屋租金費用、子女生活費用、機票費用及其他經評估認有必要之費用。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8800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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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包含緊急生活扶助費用、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房屋租金費用、子女生活費用、機票費用及其他經評估認有必要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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