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符合(中)低收入戶家庭且有「設籍前新住民配偶」可向健保局申請「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符合資格者僅需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新住民居留證影本、申請人之戶口名簿及112年度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至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鄉鎮市區公所或自行郵寄申請。
詳細申請須知及申請表格請參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頁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CD44CFAC1B3DB345&topn=5FE8C9FEAE863B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