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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新住民懷孕婦女產檢補助
新住民懷孕婦女產檢補助

新住民來臺後,除有受雇者得從受雇日參加全民健保外,其餘應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6個月起,始可參加全民健保。有鑑於產前檢查是為了保護孕婦、胎兒健康及預防孕期與臨產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以俾及時發現及時提供妥善之防範或治療,故為持續保護新住民婦女在未納全民健保前之生育健康,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政策推動,持續辦理此補助計畫。詳情請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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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15
  • 發布日期: 2022-03-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