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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農民團體做集貨場及農夫市集之市有土地租金減收措施(農業局)

1.實施對象:青果社台中分社、農聯社及臺中地區農會。
2.實施內容:配合本府政策,針對供農民團體做集貨場及農夫市集之市有土地,111年5-12月依原收取租金打79折計算減收。
3.實施期間:111年5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聯絡人:
張小姐 (04)22289111分機56505

  • 市府分類: 市長施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01
  • 發布日期: 2022-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
  • 點閱次數: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