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對象:霧峰光復新村原流新創聚落業者及攤商2.實施內容:進駐業者及廠商免收權利金及租金,以減輕營運支出。 實施期間: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聯絡人:宋小姐 (04)22289111分機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