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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疫情分階段減收批發市場使用費(農業局)

1.實施對象:本市3處批發市場
2.實施內容:批發市場交易金額連續3個月較106~108年同月均值
(1)減少達20%時,減收該月市場使用費20%。
(2)減少達30%時,減收該月市場使用費30%。
(3)減少達50%時,減收該月市場使用費50%。

實施期間:批發市場交易金額連續3個月較106~108年同月均值減少20%、30%及50%之月份。

詳細說明(請點我

聯絡人:游先生 (04)22289111分機56517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6-02
  • 發布日期: 2022-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
  • 點閱次數: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