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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就業計畫(勞工局)

1.實施對象:勞雇雙方協商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三十日以上,並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列冊通報之勞工。
2.實施內容:依照實施減班休息日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期間協議薪資計算差額後,依3級定額補貼標準核發,最長24個月。
A.7,000元(含)以下,補助3,500元。
B.7,001-14,000元(含),補助7,000元。
C.14,001元(含)以上,補助11,000元。

實施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止

詳細說明(請點我)

聯絡人:卓先生(04)22289111分機36201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5-29
  • 發布日期: 2022-05-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
  • 點閱次數: 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