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其隔離治療或隔離期間相關費用(包含抗病毒藥物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建議具前述身分者於入境前投保醫療險。
前揭對象在臺期間如快篩陽性,應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非本國籍人士COVID-19自費看診醫療院所」就醫,不得使用視訊診療評估。請前揭對象於就醫時備妥護照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核對身分。
相關規定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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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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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07
- 發布日期: 2023-04-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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