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所公布蘇丹色素檢驗結果,檢驗實驗室、方法及判定如下:
一、檢驗實驗室:由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委託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檢驗。
(實驗室基本資料與認證項目:https://lams.fda.gov.tw/Public/Public/Public_Cer_Data.aspx?id=2&id2=55)
二、檢驗方法:以衛福部108年5月22日公開建議檢驗方法「食品中蘇丹色素之檢驗方法(二) (TFDAA0074.00)」進行分析。
(衛福部公告建議檢驗方法https://consumer.fda.gov.tw/Food/TestingDetail.aspx?nodeID=1037&id=8145)
三、結果判定: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進行判定,蘇丹色素不得檢出(含蘇丹一號、蘇丹二號、蘇丹三號、蘇丹四號)。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https://consumer.fda.gov.tw/Law/FoodAdditivesList.aspx?nodeID=521&rand=100666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