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衛生局提供配偶一方設籍本市民眾(含新住民),已婚尚未生育具婚姻關係者婚後孕前健康檢查補助,民眾攜帶配偶雙方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身分證及健保卡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特約醫療院所即可接受檢查。若新住民未有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證明,可備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辦理。
114年至116年度補助辦理時間,為即日起至116年12月10日止,本計畫經費為分年編列預算,採限額辦理,114年至116年度各年所需經費之核撥,須經議會審議,並通過法定程序後方可辦理,倘計畫經費遭凍結、刪減或刪除,致無法如期動支或當年度經費用罄,本局得視審議情形,暫緩支付、調整價金、解除或終止本補助計畫之經費申請。本市特約醫療院所等相關資訊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好康服務/生育保健查詢。